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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葛某某开发“×读”APP,通过导入“书源”文件聚合盗版小说内容,用户无需跳转即可免费阅读,实际链接至多个盗版站点。其与同伙吴某某借此非法获利超百万元,粉丝量达200万。
二人因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获刑二年、一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。检察机关强调,技术中立不等于行为合法,此类“不存内容、只做链接”的新型侵权同样构成犯罪,并正推动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。